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微单相机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22日 浏览:

我院拟采购微单相机1套,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,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。有关事宜如下:

一、采购单位: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
二、项目名称: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微单相机采购项目
三、报名时间: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:08:30-11:30
下午:14:30-17:00
四、报名方式:
(一)线上报名:提交零散谈价公告“第五点”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https://f.kdocs.cn/g/brmtrGqq/进行填报。
(二)现场报名: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,提交“第五点”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。
五、报名资料:
1、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2、报名表(见附件1)。
3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法人资格证明(见附件2)。
5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3)(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,可不提供)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,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,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,采购人将不予受理。
六、项目基本情况:

(一)项目预算:4万元,最高限价:4万元。
(二)采购数量:微单相机1套。
(三)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后,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及验收。
(四)服务地点/送货地点(或其他):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(营门口院区)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。
七、供应商资格条件:
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八、参数要求(含配件)或服务要求(实质性要求):
(一)技术参数:
1、像素:6000-7000万;
2、RAW照片输出:≥14bit;
3、传感器:CMOS全画幅;
4、Iso感光度范围:100-32000;
5、视频:支持4k60p采样4:2:2以及8k超高清摄像;
6、支持功能:高速连拍,Wi-Fi,4K视频,人体姿态识别,对焦包围功能;
7、存储介质:支持CFexpress存储卡;SDHC卡;SDXC卡;SD卡;
8、LCD液晶屏:≥209万像素,≥3.2英寸屏幕尺寸,支持4轴多角度翻转;
9、连拍速度:≥10张/s;
10、相机接口:支持HDMI;Wi-Fi;
11、焦点数量:≥600个;
12、外接电源:支持外接电源。
(二)配件:
1、镜头:1个24-70mm f2.8 (与相机同品牌);
2、相机包:1个;
3、内存卡:1个≥512g高速储存卡,读取速度≥205mb/s,写入速度≥140mb/s;
4、肩带:1个;
5、电池:1个;
6、读卡器:1个;
7、热靴盖:1个;
8、机身盖:1个;
9、USB Type-c连接线:1根;
10、充电器:1个。
九、商务要求(实质性要求):
(一)服务地点/送货地点(或其他):
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(营门口院区)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。
(二)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后,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及验收。
(三)质保期:1年(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),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。
(四)验收标准:
1、设备要求:全新原装正品,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。提供原厂质保证明、出厂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。
2、功能验收:设备开机运行正常,无硬件故障;所有功能(如对焦、曝光、存储、镜头兼容性等)正常。
3、文件验收:提供完整技术文档(包括操作手册、保修卡、发票等)。
(五)付款方式: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100%全款金额;付款形式:银行转账/电汇,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。
(六)验收方案:
1、设备到货后,采购方进行外观及数量检查(需双方签字确认)。
2、验收异议:若验收不合格,供应商需在7天 内整改或更换设备。
(七)违约责任:
1、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配送及安装工作的,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,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,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合同价中予以扣除;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的,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,此外,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 10%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;
2、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施损坏,工作人员或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,此外,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 10%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。
3、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,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仲裁费、律师费、公证费、差旅费、邮件费、公告费、鉴定费、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,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。
十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,并列入黑名单。
十一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,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:
地址: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
联系人:王老师
电话:028-69515784


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10月22日

附件: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微单相机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